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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不同的运输方式对应不同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形式,具体申请哪种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由客户采用运输方式决定。
空海运鉴定书是电池和带电池的进行空运或海运时需提供的一份报告,申请空海运鉴定书之前,电池和带电池的需要申请一份UN38.3报告,有了UN38.3报告之后才能去申请空海运鉴定书。
例如: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桔皮书)
《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家标准)等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
对货物作出鉴定。具体包括:
1. 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
根据客户的需求, 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 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注明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以期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2. 危险品鉴定业务:
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并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
空海运鉴定书的有效期
每年的12月31号过期,无论是哪个时候申请的鉴定书,只要过了12月31号,空海运鉴定书就算作废,需要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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