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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储能检测 文章分类:认证资讯 发布时间:2025-12-12 浏览量:5
根据欧盟及《欧洲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协定》(ADR)缔约国的最新监管要求,出口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电动卡车,其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必须符合升级后的安全标准。新规将ISO 6469-1:2019/A1:2022正式纳入ADR 2025技术规范,已于2025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标志着该类车辆电池安全管控从“测试通过”转向“体系合规”。
与以往仅依据UNECE R100进行针刺、火烧等单一测试不同,新规提出的是一套完整的热失控风险缓解安全流程。
企业需构建并执行“风险评估→设计缓解→验证确认→制造控制→报告审核→认证发布”的闭环管理体系,形成可追溯、可审查的完整安全论证文档,以证明电池系统在真实复杂工况下具备“本质安全”。
新标准要求,当电池包内单体电芯发生热失控时,系统必须实现以下核心安全目标:
·及时预警:
电池管理系统(BMS)需具备精准、快速识别热失控早期征兆的能力。
·有效控制:
通过隔热设计、定向排气通道、应急冷却等工程手段,有效抑制热扩散,防止火灾蔓延至车辆装载的危险货物区域。
·人员保障:
系统必须在危险扩大前,向驾驶人员提供明确、及时的警报,为其预留充足的应急反应和逃生时间。
·法规定位:
该要求明确写入ADR 2025第9.2.4.4.2条款,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的强制性技术条件。
·法律效力:
其强制性来源于欧盟框架指令2008/68/EC的授权,并通过(EU) 2022/1999指令确保在欧盟各成员国统一执行与监管。
·影响范围:
适用于运输联合国定义的9大类危险货物(包括锂电池本身)的电动车辆,特别是FL、AT等车型。
此次升级意味着,相关整车及电池企业必须将安全设计融入产品开发全流程。仅获得传统电池型式认证已不足以保证市场准入,企业需立即着手:
·审视并升级电池系统的热管理设计与安全策略;
·建立符合ISO 6469-1/A1要求的风险管理与验证流程;
·准备完整的安全评估报告和技术文档,以应对官方审核与认证要求。
提前进行体系与产品合规准备,已成为开拓欧盟及ADR缔约国相关市场的必要前提。
标签: ADR 2025新规:危险货物运输电动卡车电池安全强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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