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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储能检测 文章分类:技术资讯 发布时间:2025-04-24 浏览量:36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本期重点解答电池CCC认证中的常见问题,如果您有关于更多电池认证问题咨询欢迎联系:13925598091。
3C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问:多品牌多型号如何申请3C认证?
答: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产品符合单元划分的规定,多个型号的产品可以作为一个单元进行认证申请。即使型号不同,只要产品实质上相同,就可以合并申请,简化流程,节约时间和成本。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不同厂商或不同品牌,那就需要单独申请,每个品牌都视为一个独立的申请单元。即使产品本身完全相同,也不能合并处理。
问:电芯与终端共用保护板,怎么做3C认证?
答:这类由电芯和终端保护板装配而成的产品,如果符合电池组结构的要求,需要获得电池组3C认证。
而在电池组申请3C认证的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是GB31241标准中第4、第5、第8、第9、第10章节的检测项目进行测试。需要注意的是,测试并不包括整机完整的保护板,而是只针对电芯管理部分的电路。
问:充电宝3C认证,电芯补测项目有哪些?
答:1.GB 31241标准补测第八章和第十一章(有串联的话还需要做十二章)。
2.GB 4943.1标准补测发热测试、温升测试以及附录M中的相关测试。
问:跨厂区生产的锂电池产品申请3C认证,需要注意什么?
答:1.认证主体确认原则:
以产品最终完成组装工序并出厂的生产厂作为认证主体。无论前序工序涉及多少协作工厂,仅以承担成品封装、测试及出厂的工厂作为申报主体。
2.生产单元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一厂一证"原则,各生产厂区须单独申请认证。
同一法人主体下不同厂区的产品,需按独立生产单元分别送检。
新增厂区或产线需重新进行型式试验,不可采用证书派生方式。
问:3C认证受理后是否可以开始生产产品?
答:在获得3C认证受理后,最好不要立刻开始大规模生产。
虽然受理通知意味着你的申请已经初步审核,认证机构已开始评估,但产品尚未获得正式认证。正式认证包括样品测试和工厂检查,在最终认证结果公布之前,生产的产品可能面临不符合标准的风险。如果最终认证未能通过,已生产的产品可能就要进行整改和召回,这将带来额外的损失。
问:认证完成后,电池铭牌可以变动吗?
答:可以的。
企业可以对铭牌样式进行报备,同一份报告中是能够体现多种铭牌样式的,所以在当遇到客户有不同喷码格式需求时,企业不用过于担心,按规定报备就行了。
问:3C认证完成后,怎么变更增加型号?
答:锂电池3C认证完成后提出变更增加型号,企业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传型号差异说明,新增型号必须满足单元划分原则。
如果新增型号和原型号属同规格,那只需要上传型号说明差异即可。但对于不同规格型号,需要根据容量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额定容量向下递减在20%以内,需补充6.1,6.2以及7.6项测试。
而当新增型号超过原系列最大额定容量时,就要进行全项测试。
广东储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服务团队,认证工程师熟悉中国CCC认证标准,可帮助各大电池厂商、客户快速取得认可证书,助力产品在中国市场快速上架。如果您有产品需要咨询3C认证,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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